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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扫必看!

2025-04-03 16:32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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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春草绿,又到清明时。清明节是我国重大的传统节日,扫墓祭祀、缅怀祖先,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但要注意的是这些祭扫“雷区”千万别踩!

1、焚烧人民币

焚香烧纸是一种精神寄托,但焚烧真的人民币,则不仅将自己的真心“错付”,还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第四十二条规定 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违法生产、销售、购买冥币

烧纸钱是祭奠逝者的习俗,但个别不法商贩在利益的驱使下,生产、销售的冥币与现行流通的人民币极为相似,这极大地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妨害人民币管理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一)故意毁损人民币;

(二)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四)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

前款人民币图样包括放大、缩小和同样大小的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 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

3、焚香烧纸、燃放鞭炮

焚烧纸钱是传统祭祀方式,但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在此提醒大家要严格遵守户外用火规定,严禁在广场、小区、树林、耕地、草坪、建筑物等场所焚烧纸钱、冥物、燃放鞭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违规修整墓地

清理修整已故亲人的墓地无可厚非,但将墓地周围的树木随意大量砍伐修整,可能会踩到法律的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网上祭祀谨防诈骗

选择云祭祀、代客祭扫时,应注意核对平台或网址的真伪,认准正规网站,千万不要不要随意扫码,不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不轻易给陌生人转账。

追思缅怀重在真诚,让我们以文明、环保、节俭的方式缅怀先人,倡导厚养薄葬的孝道理念,树立绿色简约的文明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