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冉冉,今又重阳。敬老、养老、助老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
关于赡养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赡养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包括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二、子女可以因父母再婚而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因此,即使父母离婚后再婚、户口外迁等,均不影响子女赡养义务的承担。
三、子女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免除赡养义务吗?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因此,在老年人同意的情况下,子女之间可以就赡养义务承担的多少、承担的方式进行约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协议免除某个或几个子女的赡养义务。赡养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协议约定免除。
四、赡养费如何计算?
赡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医疗费、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等必要费用,数额一般根据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生育子女情况以及赡养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在给付赡养费的同时,赡养人应当更加注重对被赡养人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五、不常看望老人违法,是真的吗?
是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六、拒绝赡养、扶养老人有哪些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条: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虐待老年人或者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由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身处远方,今天别忘了给他们送去一声问候和祝福。如果父母就在身边,今天别忘了陪他们好好吃一顿饭。父母把我们养大,我们陪着父母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