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各类教你“打官司”的小视频繁多,它们真的有用吗?
他们说申请支付令就能要回钱,是真的吗?
一、支付令是什么?
支付令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明晰,证据齐全的民事纠纷案件,可以不通过诉讼的形式,督促债务人在接到支付令后的15天内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债务人超过规定的期限不予理会,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支付令要满足什么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三、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裁定驳回债权人的申请?
1. 申请人不具备当事人资格的;
2. 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证明文件没有约定逾期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债权人坚持要求给付利息或者违约金、赔偿金的;
3. 要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属于违法所得的;
4.要求给付的有价证券尚未到期或者数额不确定的。
四、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已发出支付令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1. 法院受理支付令后,债权人就同一债权债务关系又提起诉讼的;
2. 法院发出支付令之日起30日内无法送达债务人的;
3.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前债权人撤回申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