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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

2023-12-15 16:36
来源: 综合办公室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如果遇事冲动,触犯法律红线,则只会自食苦果。近日,兴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任某就因自己的一时冲动受到了惩罚,人不仅身陷囹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任某与温某系同村村民,因任某自认为温某焚烧秸秆影响了自家的柑橘树,遂找温某理论,强行拖拽温某前往柑橘园查看,并用刀背击打温某致其受伤经鉴定,温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任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任某服刑期间,温某提起民事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任某赔偿受害人温某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法官提醒邻里乡亲遇到矛盾一定要冷静克制可以通过向基层组织寻求调解或向公安机关报警等方式解决问题“一失足成千古恨”,因冲动犯罪不仅危害社会伤害他人,还会改写自己的人生累及家人。与人相处要有宽容之心,遇到纠纷更要耐心处理,切勿冲动行事,以致铸成大错。暴力无法解决问题,依法解纷才是正道。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