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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跬步服务民生,积小流捍卫公正

——记兴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员胡晓灿

2019-04-04 16:17
来源: 办公室

胡晓灿,男,1984年5月9日出生,兴山县人,中共党员,本科文化,现任兴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

胡晓灿自2015年10月起从事执行工作,该同志勤恳工作,坚持学习,善于钻研,从一名非法学专业的“门外汉”迅速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执行能手。通过办理每一宗执行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他也因此深受当事人信赖。他公正廉洁、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好评。两年来,他主办和参办各种执行案件312件,实际执结率超过80%。 2017年度,该同志被共青团兴山县委评为全县青年岗位能手。

一、勤恳工作为民生。兴山地处鄂西北深山,执行案件大多事关民生大计,每当看到淳朴的乡亲赢了官司却不能及时兑现,他深感重任在肩。面对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的局面,他经常加班加点,冒严寒顶酷暑,不分白天黑夜奔波在执行的路上。峡口镇竹溪村刘某于2002年在本地打工时不慎摔成残疾,案件判决后未能及时执行。刘某伤残后劳动能力下降,家庭因此致贫,成为建档立卡的“红卡户”。该案被执行人系浙江人,事发后即离开兴山,下落不明,该案历时十余年未能执行。精准扶贫工作期间,该同志找到胡晓灿请求继续执行,胡晓灿同志通过查询该案被执行人在其他单位多年前的档案,通过其社会关系探寻被执行人下落,最终锁定其位置,并获取到其在浙江台州的财产线索。胡晓灿同志迅速赶到台州采取强制措施,在受案后不到一个月时间就追回了刘某15年未能执行到位的赔偿款。刘某拿到钱后激动的说:本以为这笔钱永远要不到了,你们这是真执行、真扶贫,为我解决了大问题!胡晓灿同志还善用执行技巧,多措并举化解执行难。本县一家高铁服务企业因资金链发生困难,因拖欠外地商户货款达一百余万元被立案执行。该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周转困难,如强制执行财产无异于杀鸡取卵,胡晓灿同志了解到这家企业在外地有应收账款,他多次辗转外地,与第三方乃至第四方债务人沟通协商,在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短期内将案件全部执结。

二、坚持学习练本领。胡晓灿同志到法院工作之前,未从事过法律工作,可以说是一名“法律新兵”,他通过业余时间补习法律知识,提高理论水平;他乐于向同事请教,提高办案效率;通过具体案件,积累实务经验。中午休息时间和下午下班后,经常可以看到他在办公室学习工作的身影;领导同事的案头耳边经常出现他各式各样的提问;家人朋友的眼里,他变成了一个“法痴”,仿佛什么事都可以和法律扯上边。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胡晓灿同志今年通过了司法考试,这正是他坚持学习的结果。

三、善于钻研提质效。“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对执行质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执行工作从传统方式向科技化、信息化转变,执行信息系统为提高执行质效提供了有力保障。胡晓灿同志运用信息化思维解决执行难,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执行指挥平台、工商信息系统等办理案件,大幅提高了案件执行质量和执行效率。他负责的网络拍卖工作,自运行以来共成功上拍9件,财产数量12件,网拍次数19次,成交标的物5件,成交金额2322.70万元,成交转化率100%,溢价率52.91%,成交转化率和溢价率均处于全市法院前列。

执行工作是关乎当事人利益,法律尊严,社会公平正义的大事。胡晓灿同志始终紧抓手头的每一个案件,着眼于每个细节,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积跬步、积小流,让申请执行人满意,让被执行人心服,让社会矛盾得到化解。他正在执行路上砥砺奋进,绽放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