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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总,执行局通知你今晚不能回家吃饭

2018-06-05 08:18
来源: 办公室

一边欠二十多万债务不还,一边还住着豪宅、抽着好烟、承包工程,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视同儿戏,被执行人傅某在儿童节当天接到了法院的拘留决定书。这一刻,傅某傻眼了。今夜,被执行人傅某只能入住兴山县拘留所,开始为期十五天的“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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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兴山一工程老板傅某向他人借款二十万元,说好用一段时间就还,借款期满经催要却置之不理,被债权人起诉到兴山法院。进入执行程序后,傅某对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置若罔闻,多次承诺还款却又次次失信,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百般拖赖分文未付。经查,傅某不仅在宜昌中心城区有住所,执行期间好车照开、工程照做、钱照赚不误。鉴于傅某的违法表现,兴山法院给予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同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并限制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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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山法院执行局再次严正告诫失信被执行人,必须积极依法履行义务,否则将自食法律责任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