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公司一直拖着不给钱,本来已经不作指望了,没想到能这么快就拿到钱,你们为我解决了大难题!”申请执行人周某不断向兴山法院执行干警表达着谢意。
2021年9月,周某与某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周某为该公司运输土石方,经双方结算确认,某公司欠付周某运输费12万余元,周某多次催要未果,于2022年诉至兴山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某公司向周某支付所欠运输费126076元。某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周某于2023年3月向兴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涉及企业,为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及时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并迅速与被执行公司负责人沟通,对其释法明理,该公司负责人承诺积极配合执行,主动履行了义务。
3月30日,执行法官将全部执行款发放给周某,用时不到20天。
当事人的感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也是兴山法院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兴山法院将深入贯彻张军院长在“贯彻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答好人民满意的时代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