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找了他们好多次都不给一分钱,我也是没得办法才来找你们。”某设备租赁公司法定代表人找到峡口法庭要求起诉某建设工程公司。某建设工程公司因工程需要向该设备租赁公司租赁钢管等建筑设备材料,租赁物依约交付后,某建设工程公司却迟迟未支付租赁款,也没有返还租赁物。该建筑设备租赁公司遂起诉至峡口法庭要求被告支付租赁款及折价赔偿共计33万余元,并要求返还租赁物。
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减轻当事人诉累,促进案件快速有效化解,推动“立审执一体化”工作,峡口法庭在立案时向该企业送达了《诉讼保全告知书》,及时说明了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及保全的必要性,积极引导原告申请诉前保全。随后法院依法下达了保全裁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告公司财产,依法对被告的账户进行冻结。得知账户被冻结后,某建设工程公司立即主动联系原告,将33万余元全部履行到位。原告公司在确认收到全部款项后,便向法院申请撤诉并请求解除保全措施。
涉企案件精准快速处置的背后,是兴山法院认真落实“立审执一体化”要求,努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的真实写照,也是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之举,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兴山法院将持续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驾护航,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