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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暖人心 “一枝一叶”为民情

——兴山法院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022-05-13 09:26
来源: 峡口法庭

近日,兴山法院峡口法庭干警深入基层,通过上门实地走访,开展诉前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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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是养猪产业户,其在微信群看到被告彭某发布的售卖豆粕广告后,与彭某联系欲购买豆粕,双方谈好价格后,王某随即向彭某微信转账数千元作为货款,双方约定彭某于3日内将豆粕送到王某家中。然而三天期限过后,彭某迟迟未能履行发货约定,并以各种理由拖延,王某无奈要求彭某退款并认为彭某涉嫌诈骗,将此事告知微信群主,随后群主将彭某踢出微信群,并提示群内人员提高警惕。彭某得知后心怀不满,认为王某诬陷自己,给自己的声誉造成影响并拒不退款。后经王某多次讨要未果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彭某立即退还货款。

承办法官收到此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标的较小,便积极引导原告王某走诉前调解的程序解决纠纷。又因被告彭某电话停机联系不上,且当事人双方交通不便等原因,为减轻当事人诉累,利于纠纷化解,承办法官带领工作人员主动上门。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对被告彭某释法明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劝导,最后双方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彭某承诺在15日期限内退还货款,并向本院申请制作调解书,法院于当日下午向双方送达了调解书,圆满解决了纠纷。

"我没想到这么小的事也能让法官上门服务,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

案结事了后原告感慨地说道。

正所谓“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本案中,承办法官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本着方便群众、方便诉讼的目的,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走出审判庭、主动上门调解,不仅有效化解了纠纷,还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最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下一步,兴山法院将继续秉承公正司法理念,积极践行司法为民要求,想群众之所想,解群众之所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