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8日,兴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20余人,用时12小时,对拖欠某商业银行债务的某生物科技公司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最终将涉案土地、房屋顺利交付给债权人。
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某生物科技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对某生物科技公司名下的土地及房屋进行拍、变卖,因无人竞买而流拍,兴山法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裁定将其以物抵债,并张贴腾退公告,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腾退、交付义务,执行人员遂决定予以强制腾退。
该土地及房屋临夷陵区小鸦公路,土地面积9411.96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012.82平方米,规模大、房间多、物品杂、租户多,执行任务较重,为保证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在充分掌握被执行财产现状的基础上制定了周密的方案。
9月8日早上,兴山法院干警一行20余人抵达现场,在夷陵区法院干警的协助下,迅速对区域内的物品进行清点、拍摄、记录,并向未搬离现场的租户、占有人告知权利义务,耐心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案件事实和处置办法,促使配合执行工作。对于继续有租赁意向的租户,帮助其与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沟通协商,达成继续租赁意见。经过12个小时的艰苦工作,成功腾退3户,达成继续租赁意向1户,于当日顺利将土地及房屋交付给某商业银行。
34度的高温、10个小时的暴晒、20余名干警的相互配合、12个小时的清点、腾退、交付,兴山法院雷霆出击,科学执行,不仅兑现申请执行人某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也最大程度的减少被执行人和第三方租户的损失,践行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推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形成,受到企业、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