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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交易线索找人,圆满执行借款案件

2021-11-09 15:03
来源: 办公室

咚咚咚,咚咚咚,吱!门开了。问:“我是兴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你是金某吗?”答:“我是”。“今天找你是因深圳某担保公司与你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执行案。”这是11月5日,兴山法院执行干警在宜昌市猇亭某小区找到被执行人时的一幕。

原来,金某网络借贷逾期未还,经仲裁裁决,深圳某担保公司申请兴山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按照金某借款时提供的地址寻找金某,其邻居及当地村委会告知金某及其家人已外出打工多年,很少回家,并且不知其下落,金某家中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过网络查控,系统显示金某名下仅有在猇亭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但通过线上办理不动产查封措施时,得知金某的房屋已于2020年10月即本案发生前办理了转移登记,至此案件进入僵局。“卖了房,没钱给?”,执行法官心生疑惑,又驱车到宜昌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金某房屋的交易记录,原来,金某将原与其妻子共同所有的房屋转移登记给其妻单独所有,而金某未与其妻离婚,说明金某仍住在该房屋内。执行法官遂前往该房屋所在地找人,果然开门的人就是金某本人,于是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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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金某后,执行法官给金某及其妻做工作,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金某借款将义务履行完毕,案件得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