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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直下,兴山法院带你避开“雨天雷区”

2026-06-08 15:54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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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一直下,气氛不太融洽……”连日阴雨,雨天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害频发。与其等出了事再追责,不如提前学法避“坑”。商场、施工队、物业、快递公司、车主们请注意:法律不只教你“怎么赔”,更教你“如何防范”——躲开纠纷,也躲开麻烦。

 

→雨天在商场门口滑倒摔伤,商场该不该负责?

答:视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商场明知地面有积水却不清理、不设置防滑警示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如果积水是突发强降雨导致的,商场已经及时清理但仍无法避免,责任比例会相应减轻。雨天外出尽量选择防滑鞋,也请注意脚下安全。

 

→雨天步行,路面施工坑洞或缺失、破损的窨井盖导致摔伤,谁要责任?

答:施工方或设施管理方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并且,路面施工、窨井地下设施致人损害属于法律规定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即法律先推定施工方有过错,除非施工方能证明自己已经设置了明显警示标志并采取了安全围挡、照明等有效措施,否则就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即使标志因暴雨被冲毁或损坏,施工方也有责任及时恢复,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理由。窨井盖的管理单位同样负有法定的管护职责,雨天应加密巡查,及时修复缺失、破损的井盖。

 

→车停小区内停车场被水淹了,可以找物业公司负责吗?

答:可以。物业公司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业主也应做好防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法人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属于物业重点管护区域,在面对汛期、强降雨天气,物业负有提前排查排水系统、备好防汛物资、及时预警险情、必要时封闭车库的义务。若排水设施老化堵塞、未提前做好防汛准备、险情发生后处置不及时导致车辆被淹,可认定物业存在过错,需承担赔偿责任。

但业主也不能完全依赖物业,日常停车可尽量避开低洼易积水车位,降雨预警期间主动将车辆驶离地下车库,购买涉水相关保险,做好自身风险规避,才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快递被雨水浸泡,快递公司能以不可抗力免责吗?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在有天气预报、气象预警的情况下,普通下雨不属于快递公司不能预见的情况,若其在下雨时未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导致快递受损,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通常不会得到支持,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属于极端异常天气的暴雨(如百年一遇的特大暴雨),超出正常商业风险预期,则构成不可抗力,可以免责。

 

雨天开车溅湿路人,该不该承担责任?

答:可能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开车时偶遇积水路段,车速过快导致水花溅湿路人,造成路人民事权益受损害的,要承担相应责任。雨季开车遇到积水路段,一定要减速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