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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企业守信,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兴山法院助企业涅槃重生记

2022-01-12 16:05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综合办公室 胡晓灿

近日,随着最后一笔30余万元执行款进入兴山某公司的账户,一场历时三年的合同纠纷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2018年,兴山某公司与湖北某磁性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宜昌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将二企业诉至兴山县人民法院,经法院调解,二企业承诺向兴山某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息共64万余元,并对履行期限作了约定。后因多种原因,两企业未按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兴山某公司2019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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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黄选鹏接到案件的第一时间就走访企业,进行经济影响评估,得知被执行人不能按期还款的原因是暂时遇到了困难,便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尽量不影响企业生产的执行方案。对被执行企业的资产进行“软查封”,被查封机器设备仍可以用于生产经营,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暂不对查封财产予以拍卖,为被执行企业走出困境赢得时间。接着又给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分期还款的和解协议。随着债务压力的减轻,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逐步好转,2021年的项目研究成果还被国内某科研机构引进,涅槃重生,最终将全部债务履行完毕,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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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兴山法院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切实把“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千方百计保护市场主体,争当服务经济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司法店小二”。2021年,共审、执结涉市场主体案件424件,执行到位金额5950万元,平均办案时间仅21天,案件调撤率达73%,多项数据指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为兴山县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为兴山县实现“六争创、六中心”发展目标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