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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法官的“暖心一招”

2025-12-30 09:25
来源: 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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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摩托车遇上突然冲出的狗,一场纠纷由此而生;而法官的暖心提醒,却让矛盾在庭前巧妙化解。近日,兴山县人民法院峡口法庭通过引导当事人理性咨询、主动协商,成功化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惊险一幕:狗冲出院,路人摔伤致残

事情要从去年说起。舒某驾驶摩托车行经峡口镇建阳坪村路段时,李某饲养的狗突然从屋内冲出,追扑舒某,导致舒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事故造成舒某受伤住院 28 天,后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舒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

法官“支招”:先别急着打官司,听听专业人士怎么说

今年10月,峡口法庭受理该案后,通知李某应诉。李某表示打算聘请律师“对簿公堂”。承办法官并未直接进入庭审程序,而是敏锐地抓住沟通契机,向李某释明:“案子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建议您先别急于委托律师应诉,避免增加经济支出

这番看似平常的提醒,却让李某冷静下来。他随后咨询了相关人士,得到的建议是:“这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案件,官司打下去大概率也要赔偿,不如争取协商解决。”

真诚和解:上门道歉+赔偿,双方握手言和

11 月,李某夫妇带着诚意登门,向舒某当面赔礼道歉,并主动表示愿意赔偿损失。舒某感受到对方的诚恳,也表示愿意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李某在已支付部分费用的基础上,再一次性赔偿舒某各项损失共计 5万元。舒某随即撤回起诉,一场纠纷在开庭前圆满化解。

法律后盾:动物伤人,饲养人须担责

本案的法律依据清晰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方可减轻或免除责任。

“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兴山法院用一句及时的提醒、一份理性的引导,让纠纷及时消解,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节约了司法资源。我们始终相信,化解矛盾不止于裁判,更在于疏通心结、修复关系。兴山法院未来将继续拓展纠纷化解“朋友圈”,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基层治理单位等协作联动,凝聚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矛盾调解,让公平正义更高效,更温情地抵达百姓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