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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小偷”“五进宫”?真刑!

2023-09-18 17:40
来源: 综合办公室

2023年春节,本该是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日子,然而王某某却身陷囹圄,又一次在狱中迎来农历新年。

基本案情

事情还要从2022年7月说起,王某某路过一户人家,发现家中无人,遂心起邪念,翻墙、撬锁溜进该户人家,盗走黄金首饰若干。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期间,王某某更是变本加厉,多次流窜于秭归与兴山两地之间,专挑家中无人时入户盗窃,窃取了大量现金、黄金等物品。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某某于2023年春节前夕被抓获。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王某某自1996年至今,已有过四次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前科”,然而王某某出狱后不但不思悔改,反而开始了自己的“职业小偷”生涯。

兴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不义之财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也要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家中存放的贵重物品;必要时可以安装防盗门、监控等防盗设施,外出时随手关好门窗;邻里之间要做到守望相助、治安联防。

法条链接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