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兴山县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为中心,以规范执行行为为基础,以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探索执行方法,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千方百计破解执行难题,努力提高执行质效,保持了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以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第三方评估为契机,助推执行工作提速增效。2018年度,兴山县法院执行局共受理执行案件659件(包括旧存32件),结案579件,结案率87.86%(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86%)。申请执行标的24787.13万元,执行到位标的7932.9万元,实际执行到位率32%。其中,首次执行案件555件,实际执结407件,实际执结率73.33%;执行完毕310件,执行完毕率55.86%;终本结案76件,终本率13.69%,终本合格率98.82%;信访案件办结率100%。
(一)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保持打击涉执行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在人民法院审理、执行的诉讼活动中,被执行人为了自身不正当的利益,往往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故意逃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采用非法的手段恶意隐藏、转移财产或其他变通处分财产的措施,逃避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过程中,一是强化财产报告和财产调查,多渠道查明被执行人财产。要求被执行人限期如实报告财产,并告知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二是强化财产保全措施,加大对保全财产和担保财产的执行力度;三是充分运用民事制裁手段,依法加强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2018年度,兴山县法院执行局对既不履行义务又拒绝报告财产或者进行虚假报告的易平福等55名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望勇等4名被执行人或协助执行义务人采取了罚款措施,罚款金额26.2万元。
(二)对2016、2017年度的执行工作进行回头看,再现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要求,对2016、2017年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查漏补缺,凡是没有限制高消费的,一律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凡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三个月内没有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的,一律进行总对总网络查控,从而提高终本案件合格率。同时,对2016、2017年度的所有执行案件纸质档案进行筛查、整改,并扫描成影像卷宗永久保存。
二、工作亮点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基本实现了执行的信息化、规范化,极大地方便了执行案件的规范办理。但是,在具体的操作层面,还存在一些要求不明确的地方,难以掌握,比如电子卷宗、影像卷宗等。究竟什么是电子卷宗,怎么管理电子卷宗,没有统一的尺度。自今年年初开始,兴山县法院执行局按照自己的模式,以规范电子卷宗为切入点,严格规范案件办理。
自5月开始至7月31日,兴山县法院执行局开展了对历史卷宗的整改。以8月1日作为分界线,对于8月1日以前已经操作完成的流程节点,除已结案件无法操作以外,所有未结案件必须补充完善电子卷宗。以8月1日为起点,凡是8月1日以后操作的流程节点,必须同步生成电子卷宗。每完成一个流程节点,必须同步完善该节点的电子文档,要求严格意义上的“同步“,既要同步生成,又要同步引入,特殊情况不能同步完善的,引入电子文档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下一个节点的操作的开始日期。对于存入电子卷宗的电子文档,原则上要求WORD文件,并且必须在形式、内容等各方面与纸质文档完全一致。
自7月16日开始,所有报结案件必须实实在在的交由执行局长审核通过。审核的重点是案件办理的流程节点是否规范,电子卷宗是否完善。对于电子卷宗不完善的案件,退回承办人补充完善;对于电子卷宗虽然完善但不同步的现象,因为没办法纠正,执行局长会对承办人提出批评和建议。
11月2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武汉举办全省法院执行业务培训班,徐雪萍同志代表兴山法院以“同步生成电子卷宗,严格规范案件办理”为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得到了全省法院执行系统领导和同仁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