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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随笔】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2022-01-07 16:21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执行局 钟梓祥

法网之用,期世而行;宽惠之道,因时而布。——题记·《宋书·明帝纪》

法律有两种:纸面上的法律和行动中的法律。纸面上法律条文一直以神圣而冰冷示人,而行动中的法律则应体现法律人的温度。

曾经我以为自己手持执行利剑便可无往而不利,后来我才发现,在执行过程中,更多是心有猛虎,细嗅蔷薇。

有一个案件虽然过去半年,却清晰如昨。

袁某(男)与黄某(女)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女,后因感情破裂而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孩子馨馨(化名)跟女方生活。后因男方经济条件较好,双方通过法院变更抚养关系,将馨馨交由袁某抚养。然而,离婚后,馨馨一直是由外公外婆照看,老人视外孙女若掌上明珠,拒不交出,无奈之下,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一次碰到这种类型的案件,让我颇感新奇,转而又陷入困惑“这该怎么执行呢?”我问起了承办该案的黄法官。“本案执行的标的是一种交付行为,孩子不是物品,我们不能强行从外公外婆身边抱走,否则不但会起冲突,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本案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做好两位老人的感情疏通工作,让他们自愿将孩子交给袁某。”黄法官的一席话让我茅塞顿开。

方案定下,然而执行的过程可谓一波三折。父母虽然同意,但两位老人却坚决不同意袁某将孩子带走。为说服两位老人,我们屡次三番上门,不惜请来了村书记、辖区派出所民警、馨馨的幼儿园老师,从法理谈到情理,从馨馨的未来成长谈到老人日渐年迈的身体,可倔强的二老态度并未有所转变,最后给我们大家下了逐客令。既然此路不通,只能另辟蹊径,将被执行人黄某传唤到庭,“本案的被执行人是你,虽然你同意将孩子交给袁某,但你父母却强行阻挠,这是抗拒执行,你要清楚对抗法律的后果,两位老人爱护外孙女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但法院的判决也不能不执行,一意孤行不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而且也会给小孩的未来栽刺。”黄法官对黄某说道。黄某表示一定做通她父母的工作。在法律的威慑下,两位老人最终同意将孩子交由袁某抚养并表示之前不理智的举动是因为爱子心切,现在认识到了对抗法律的后果,愿意听从法院的安排。至此,这起特殊的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案件历时三个多月被妥善执结。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又传递出法律别样的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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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执行干警,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直接与被执行人面对面,这时可以说是矛盾最尖锐、最突出的时刻,怎样做到矛盾最小化?私以为要树立起“让当事人相信法律,让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感受到法律的温度”这一理念,这是我干执行工作两年多来的深切感受。我们不妨来看一组数据,2021年度,兴山法院执行结案共计612件,其中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321件,终结执行125件。执结率为52.45%终结执行率为20.42%。而以终结执行方式所结的案子当中,绝大部分是在我们执行干警的组织下,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若双方互为自然人(法人),被执行人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工作实在做不通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采取终本方式结案。当然了,也会存在许多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又不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的例子。用句时髦的网络用语,浪费了我们好多温柔。

强制执行是一门法学与社会学高度结合的工作,在勤习内功心法(钻研法律条文)的同时,更要加强外功招式(执行技巧)的锤炼,惟其如此,方可铁肩担道义,忠诚铸法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