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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书面报告

2012-02-08 09:28
来源: 本院
作者: 兴山县法院

 为帮助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做好准备,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月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报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主持报告会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提交了书面报告。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别报告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情况、201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部分部委向代表提交了书面报告。
   李建国在讲话中向代表通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主要工作。他指出,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24件法律案,通过15个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的实施情况,开展4项专题调研和3次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9个报告,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国际公约5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李建国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行使职权,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团结一心、扎实工作。
   李建国还通报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主要议程建议和筹备工作等情况。
   据了解,在每年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都举行报告会,请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在京全国人大代表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同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类似活动。这一做法有助于代表比较全面地知情、知政,为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各项议程做好准备。(记者:陈菲)

来源: 人民法院报